1、分與合——分工與協同的關系
一方面要實現從“界限”思維向“融合”思維的轉變。
在科學定位區域特色與專業化分工的前提下,加強創新能力開放合作,以產業發展促進陸海內外聯動、東西雙向互濟的區域開放格局的形成。深入推進行業產融結合、兩化融合、軍民融合、技藝融合,促進國家間、區域間、產業間、企業間的資源能力高度協同。加快建設紡織制造、科技創新、現代金融、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。
另一方面要實現從“獨占”思維向“共享”思維的轉變。
工信部在去年10月份發布了名為《關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業態 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》的文件,其中提出,到2022年,形成20家創新能力強、行業影響大的共享制造示范平臺;推動支持50項發展前景好、帶動作用強的共享制造示范項目;到2025年,共享制造發展邁上新臺階。
共享制造是共享經濟的理念從類似ofo和Uber這樣的消費領域,向生產領域拓展的結果。是一種圍繞生產相關的各環節,將分散、閑置的生產能力集聚起來,在需求方之間進行合理分工、彈性匹配和動態共享的新型生產方式。在過去,這樣的集聚和匹配或許舉步維艱,然而移動互聯網技術將消弭資源供需雙方之間的信息不對稱,精準定位閑置資源,并在所有者和需求者之間形成高效的連接。這樣的連接,將促進整個產業鏈縱向與橫向的集成創新,并通過集約化地盤活存量資源,激發新的增量市場。
融合與共享的思維,從關注競爭轉向尋求協同,突破組織邊界、共享資源能力、實現價值增值。具體來看,也將為行業的智能制造標準體系建設、打造智能制造體系的互聯互通,紡織服裝智能制造相關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研發,以及基于產業集群的紡織服裝智能制造公共服務平臺的培育,帶去共生、共享、共贏的發展契機。
2、舊與新——傳承與超越的關系
在世界各種文化思潮相互交融、相互碰撞、相互影響的今天,“文化自覺”與“文化自信”,正成為產業圍繞時尚發展目標,推動新時尚與新設計,更基本、更深層、更持久的內涵修養與內生動力。
一方面,重識民族文化、重溫歷史經典、重振傳統技藝,已成為新的社會風尚。中國傳統文化獨一無二的理念、智慧、氣度、神韻,取之不盡用之不竭,奠定了中國設計探索獨特風格識別、形成當代東方美學體系的歷史根基。
另一方面,當代消費審美與產業創新需要喚醒、激活、再造傳統文化。創新,體現人的認知能力和實踐能力,絕不是對前人簡單的物質性復制,而是創造精神的無形延續。創新必須實現超越,不同于因循守舊的存盤模式,需要新的操作系統與新的操作界面。
需要注意的是,手工傳統工藝與現代生產方式在智能制造時代并非對立關系,而是形成良性互補——將機械化生產的科學性、精確度與手工制作的差異性、個性化進行有機結合,使機械化生產和手工技藝的特質在互補中實現創造性轉化。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品牌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,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向精細化和高品質轉變,是多樣化的市場需求所在,是完成這種互補的意義所在。
3、輕與重——工具與目標的關系
數字時尚時代,數字經濟將深度賦能紡織服裝產業。數字經濟以接近于實時的速度收集、處理和應用信息,給紡織服裝產業構建快速反應的供應鏈和服務鏈,加快優化供、產、銷經營環節和加快物流速度提供了重要的動力杠桿。
5G技術革新有望帶來“輕”的新機遇,直播電商在清晰度改善、沉浸式體驗、全場景直播三個方面將迎來新一輪的重塑升級,如5G和 AR/VR 技術的成熟使得線上實現逼真的換衣試妝,獲得沉浸式的購物體驗。
需要強調的是,在“輕”之余,仍應保持不變的品質之重、匠心之重、價值之重。如果說,數字經濟是不斷變幻創新模式的一件炫酷外衣,那么產業的健康機體還在于遵循價值創造的基本成長邏輯,即,在沖刺流量與規模銷售之外,保證產品的品質,警惕表面的繁榮之下居高不下的退貨率,拒絕再度陷入低價競爭的怪圈,這將是行業保證高質量發展的“重中之重”。
4、利與義——發展與責任的關系
“惟誠可以破天下之偽,惟實可以破天下之虛。”當產業走得太快的時候,更應該記得靈魂要跟上腳步,責任要為行業發展賦能。“責任”的英文是Responsibility,它是由Response(回應)和Ability(能力)構成,責任即反應能力,我們需要以責任的善性,去平衡新時尚、新設計以及新商業時代下的“利”與“義”。
一方面,義利平衡需要建立供應鏈產品質量安全追溯機制。
首先,構建來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、責任可究的從品牌端到供應端全鏈條可追溯體系,提高消費安全水平。其次,通過“責任透明化” 保障供應鏈的可持續發展,披露供應鏈在責任績效、產品環境足跡、勞動者權益保障、環境保護、消費安全等方面的信息。
另一方面,義利平衡需要建立公平競爭的商業秩序與避免電商寡頭壟斷化。
近一年來,美國司法部和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一直在調查谷歌Google以及臉書Facebook Inc.等公司是否存在反壟斷違規行為。疫情期間,亞馬遜公司銷售額反而大漲6%,達到創紀錄的755億美元。需要警惕的是,從長期看市場競爭減弱對消費者和就業者不利。
目前,電商平臺的寡頭壟斷化的形態、內容、結構、布局、輻射力等都發生了深度演變。行業自律公約重要但不足以制約寡頭壟斷,應加快完善電商平臺相關的法律監督管理制度,不斷平衡電商平臺寡頭壟斷和市場公平公正競爭之間的利益關系,既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又保護中小企業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