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基斯坦對華聚酯短纖反傾銷案作出新出口商復審終裁

發布時間: 2024-11-25 作者:admin 瀏覽:4854次

2024年11月18日,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發布第33/2015號案件的最新公告,對進口自湖州市中磊化纖有限公司(Huzhou Zhonglei Chemical Fiber Co., Ltd.)的聚酯短纖(Polyester Staple Fiber)作出新出口商復審終裁,裁定涉案企業適用成本加運費(C&F)4.37%的反傾銷稅。涉案產品為小于等于2.0旦的聚酯短纖,但不包括彩色聚酯短纖和再生聚酯短纖;涉案產品的巴基斯坦稅號為5503.2010。2015年4月24日,巴基斯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聚酯短纖啟動反傾銷調查。2015年10月3日,巴基斯坦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,開始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2.82%~11.51%反傾銷稅,有效期為5年。此后,巴基斯坦進行了一次日落復審,于2021年10月6日對該案作出肯定性裁決,決定維持2.82%~11.51%反傾銷稅不變,措施自2020年10月2日起生效,有效期為5年。2023年11月24日,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發布公告稱,應湖州市中磊化纖有限公司申請,對該案啟動新出口商復審調查。

如有疑問,敬請與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聯系。商會聯系人:李賓賓    

電話:010-67739280郵件:libinbin@ccct.org.cn

原文:https://www.ntc.gov.pk/wp-content/uploads/2024/11/ADC-33-Final-Amended-Notice-of-Conclusion-PSF-New-Comer-14-11-24.pdf


主站蜘蛛池模板: 师宗县| 宁波市| 达州市| 花莲县| 自贡市| 天门市| 当涂县| 页游| 松溪县| 景谷| 皮山县| 荆门市| 大田县| 玉树县| 库伦旗| 博爱县| 邢台市| 福州市| 陈巴尔虎旗| 海丰县| 临西县| 夹江县| 玉溪市| 南康市| 交口县| 托克托县| 四川省| 封丘县| 徐汇区| 云林县| 嵩明县| 舒城县| 禄丰县| 鄂托克旗| 平南县| 大理市| 高碑店市| 华容县| 建湖县| 丹东市| 台南市|